“3•15”消费者权益活动教育宣传周
特殊时期,3·15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上线新方式,助力疫情防控,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。
“宣传海报”
疫情防控关键期更要不断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;谨防上当受骗。
犯罪手段:
一、高额收益做诱饵。为了骗取资金,不法分子会以“无风险 有担保 高收益”“稳赚不赔”“保本高回报”等反投资规律噱头进行宣传许诺,且在集资初期通常会通过“以新偿旧”方式按时足额兑现,以吸引更多的集资人。
二、“项目”包装藏猫腻。不法分子会通过各种方式编造虚假项目,骗取集资人信任。有的假冒境外基金、发售虚构基金或理财产品非法集资;有的假冒或假借银行、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名义,伪造单据非法吸收资金。
三、虚假宣传造声势。为了迅速做大声势,不法分子一般会卖力宣传,举办各种造势活动。如通过邀请名人站台、开产品推介会、举办现场观摩或体验活动。
犯罪特点:
一、犯罪活动的蔓延性比较大,发展很迅速。
二、信息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很快,骗术也在不断花样翻新,翻新的频率很高。
三、团伙作案,反侦查能力非常强。
四、跨国跨境犯罪比较突出。有的不法分子在境内发布虚假信息骗境外的人,也有的常在境外发布短信到国内骗中国老百姓。
防骗秘笈:
防骗秘笈一
电信、银行、公安系统的电话各自有自己的平台,不要轻易相信。
防骗秘笈二
没有任何单位设置这种安全账号。所谓的安全账号百分之百都是骗子设置的。只有自己保密的账号才是安全的账号。
防骗秘笈三
税务部门、财政部门对消费者进行退税的时候都会通过电信、报纸等权威部门公告。
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,凡是涉及自己账户和密码的事情一定要冷静多想一想。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“稳赚不赔”“无风险 高收益”宣传。其次,不轻信不明身份的机构或个人。不要盲目地相信造势宣传、专家推荐,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,不与银行、保险从业人员等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。平时多读书、多上网、多看电视,多接触一些社会信息,不要被各种噱头迷惑,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,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风险提示,遇到涉嫌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。
提高自身服务意识,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权益能力,响应号召共同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、总体战、狙击战!